我是2017届毕业生,2016年7月来到某家公司实习,签订了实习协议,协议规定,拿到毕业证转正后,必须干满一年,才可提出离职,否则需要支付违约金3000元和实习培训费用(协议写了实习培训费用2500每月)。毕业后,到该公司报道,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工作了四个月,由于工作加班太严重,想离职,请问需要赔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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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协议是按协议处理的,不是自愿加班是违法的,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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