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不同意,分居半年。08年12月,登记结婚。在男方户口所在地登记。两个孩子,男孩12岁和女孩10岁,要一个孩子抚养权。
2024-09-18 02:21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抚养子女的,可优先考虑子女的利益。如果双方对子女抚养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工作情况、健康状况以及对孩子的影响程度等因素进行判断。建议你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委托专业的律师介入处理。同时,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建议尽可能争取共同监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