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之前爸妈的老房子拆迁分了6套房子,房产证还没办,房子还没分下来,但是拆迁合同是我签的字,以后等房子分下来了房产证会是我的名字,目前这些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以后房子分下来我老婆会不会有分割权
2024-10-22 02:0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应视为对家庭成员的赠与,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您和您的妻子都有权利获得该部分款项。 至于房产证的问题,由于拆迁合同是您本人签订的,且房产已经由政府统一分配,因此房产证上应该记载的是拆迁单位的名字,而非您的名字。如果拆迁单位将房产证颁发给您,则可能意味着房产已经被登记在您的名下。不过,在没有明确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的姓名可能会随拆迁过程而变化。 关于未来房产是否归您所有,需要具体分析拆迁协议的内容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房产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应该是有权处分房产的人,即拆迁安置协议中的受让人。如果您认为房产证上的所有人不是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真实所有人,并要求撤销或变更房产证。 总之,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您的权益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