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13年至2015年11月在该公司代理财务记账,已支付服务费每个月100元及一年200元账本费至2015年3月,期间共介绍三家公司客户给他们,其中有两家公司的服务费,由我公司账上支付,当时该公司业务员答应赠予我公司八个月的服务,即到2015年11月月份服务终止,现要求该公司将2013年-2015年的账本给我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却有意讹我公司,克扣我公司的账本,不承认我公司有介绍客户给他们,并要求我公司将原本应赠送的8个月以双倍的费用(即1600元)支付给他们才可以把账本给我公司
2021-06-02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