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我是带个小孩,为了给孩子一个好点生活,选择了一个大我十几岁的男方,并不喜欢他,只是觉得为了孩子凑合过就算了。刚开始是奔着结婚去的。可是慢慢发觉不合适,可每一次想退出,都被家人博回。主要是请酒了。没有登记。彩礼给了我两万,我小孩住院手术他帮出了两万。每个月的生活费都是他出,奶粉钱买衣服也是花他的钱。因为最近他说要登记,我就怕了,因为怕结了婚会离婚。我想为自己活,所以提出分手。因为花了他很多钱,他说要还钱。我也打算还一点的,可是他说还五万,彩礼两万,住院两万,其它费用两万这样!我无力尝还那么多。因为我并不是有意骗他钱还是怎么样!我想知道如果法律判我还钱的话会判多少!
2016-12-10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