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中专生,暑假在冰淇淋批发店打工,她当时是说试用期三天并且没有工资,在试用期内老板对我的工作没有明确的说明我做的好或者是不好,但第6天突然跟我说让我不要去了,只给我2天工资。我想问问试用期结束后老板还可以随意裁员工吗?而且我记得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是有工资的,请问这时我应该根据劳动法向她要工资吗?(没有签合同,但口头说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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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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