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介绍结婚办酒,对方花了将近十万,但在怀孕一切正常后才说要去领证。结果发现对方其实已经结过婚,最近才离婚。而且加上他之前的一切表现,不在愿意和他过下去。现在想把孩子打掉,而且不在和他在一起过。请问,需要赔钱吗?如果要赔,那需要赔多少?而且在这之前还流过一次产。这个孩子已经七个月大了,打下来需要男方签字,对方就用这个孩子拖着。要怎样打下这个孩子?
2021-08-02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