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结婚三个月,当时我家出房子,他家出十万元用于筹备婚礼的费用,婚后磨合期,婆婆经常把他前妻带回家,以看孩子的理由不断的联系,而他受孩子影响现在要与我离婚,我呢刚结婚就怀孕了,当时我俩闹矛盾,没办法我把孩子打掉了,在养小月子期间,他前妻又来到我们家里把我打了,请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什么样的法律保护,而且当时他家出的十万元都用于我俩结婚费用花掉了,并没有留在我手里,现在他起诉我离婚,要求返还这些钱,我该怎么办?现在的我身心受到伤害,简直无法面对,希望寻求法律帮助!
2017-10-11 02:38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