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95年下岗后返聘到民大印刷厂工作,当时是给签合同,2001体制改革,从那以后就没签合同一直到现也有17年了(说明白)我今年54岁4月查出癌症,这不能上班了,老扳也表态,如我要终止合,厂子有补祝吗,听说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劳动法里有吗,
2017-11-22 15:04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