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买了个铺面,按照以前和开发商的要求,我们首付交完,合同签了,但是现在开发商说一切都通过,就是办按揭的银行说我是少数民族要再提高百分之三十五的利率,两百多万的百分之三十五的利率要高出多少钱啊,国家有这种政策吗?我该怎么办呢!谢谢专家律师!
2021-06-30 11:14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