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年6月17到7月21日在昌吉居然之家金百利家具店里做导购了一个月零四天,其中活动我外出发单页还加班,最后由于个人原因就离职了,7月15日我领了6月份14天的工资,7月份21天的工资我8月19日要我的工资,他说我无辜旷工没有工资,我现在有权利要我的工资和加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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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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