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的问题是在一家汽车租车公司租车。租车时说一两天就能给我想租的车型。时间到啦我去他说没有,给啦我一张低配版的说先开着两天后来拿车当时我就把押金租金什么的都交啦 但是合同没有签。两天后我来拿车也把之前给我的低配车型还他啦。但他还要我等第二天但是第二天还是没有 我就去跟他要我的钱 但是没要到说第二天给我(这天好像是星期二)第二天他打电话给我说的星期五给我车如果不给的话给我两千元整。我也就这样等到星期五啦我去还是没有车 也叫我再等到下周二(7月11日)当时我们手写啦张承诺书。说到时没得到车的话再给我两千元。我打算如果7月11日如果还不给车的话跟他要这些钱。如果他不认我这承诺书有法律效应嘛?
2021-06-21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