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林场要运输木材,林场采标原线是接通它组公路,因村干部操作另改线从禾场通过,车辆碾压禾坪受损地基下沉无法晒谷,给老人带来安全隐患,村委、林场、修路理事会均无人过问处理,多次反映不理睬。在挖通路基中,占用水田旱土等土地,未给予过任何经济补偿,11年“改线”中,更是野蛮粗暴的侵权行为,在没有任何通知告诉的情况下占用山场,并挖毁树木和水管等,连通行小路都没有留出,后挖毁原本已好的路面;在得知消息后有给各级政府打电话,然未作相应处理调解;这么多年山场上杉树被人偷盗毁坏,茶油树等被人故意破坏。组民不让接线通车,房屋修橏材料无法运输,泥坯房已成危房,再不修橏将难于居住,生活物质运输困难,请帮我分析一下
2017-12-07 11:28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议再合理期限内进行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复议申请或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