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离婚案件,我和我对象在一起四年多。现在有个姑娘22个月。这四年多经常受家庭暴力。前天我姑娘也趁我下楼买菜,把孩子打了。现在我们俩名下有两处楼房没过户的还有一个商厅。在我认识他之前他有大概40---50万外债。我之前有辆车。为了给他还债我们把我车卖了给他还债还有我的一个笔记本也给我卖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离婚我们得到多少?包括孩子的。他的婚前财产还有一处平房。他名下的。
2021-04-18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