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我方证据是借条及打款流水,被告没要求笔迹鉴定,被告输了。被告提起上述。那么如果被告二审提起笔迹鉴定,并且笔迹鉴定不是他写的,那么单凭我方的打款流水及被告每个月打款的利息流水,我们能赢吗?是否能佐证这笔月息三分的借款事实!谢谢
2024-09-30 23:39关于您所提及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民事诉讼中,对于案件中的关键证据如借条和打款流水等,法院通常会进行审查以确定其真实性。如果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并且利率为3%(即年利率),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支持您的主张的证据。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存在证据证明了双方之间有借款的事实以及利率为3%,仍然无法保证一定胜诉。因为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证据的真实性。虽然借条和打款流水是重要的证据,但它们也可能被篡改或伪造。 法官对案件的理解。法官可能根据其他相关证据(如银行记录、转账凭证)来判断借款的真实性和利率。 双方争议点。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证据充分,也可能会因双方对案件理解的不同而影响判决。 因此,虽然通过提供打款流水和被告每月支付利息的流水单子可以获得一定的优势,但这并不能确保一定能胜诉。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在准备上诉时充分考虑以上风险,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