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甲医院上班,签订了劳动合同为五年,提前走一年赔一万,我是2016.8月份上班的,在2017.6.2号递交了辞职报告,领导已签字,6.26号开始没去上班,直接领导人已知晓,我辞职提前30天告知医院了,现在医院没有给我办理离职手续,期间去人事科问,说要赔偿违约金,并叫我等通知办理手续,在职期间医院没有为我提供专项培训,也没有竟业限制,我想问的是:1.我得等多久,最晚日期是什么时候?2.违约金该不该赔?3.我看《劳动法》中说提前30天辞职可以解除劳动关系,那在等办离职手续期间可以与下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
2021-06-2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