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关于我去年离婚托朋友调解,然后我朋友又找了个和女方认识的人,参于此事,后经调解双方以退回五万答成,但是女方给的钱让我朋友找那人给花了,半年我找的那人和他要了四万给我两万,还有一万的担保条那人不给,请问我该怎么办!
26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首先,关于您的离婚纠纷,建议您及时与相关法院沟通,了解具体案件处理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朋友参与调解并从中获得利益的问题,这涉及到合同法中的“不当得利”条款,即一方当事人因他人的行为而获得利益,但该利益并非合法取得,因此应当返还。在这一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无效或撤销,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至于您要求对方归还的款项,这同样需要明确具体的金额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对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可以考虑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收集证据,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损失。 最后,对于担保条中提及的一万担保金问题,如果担保人拒绝偿还,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代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分析仅为一般性指导,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案情进行详细分析和判断。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