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82年由公社(乡镇)招入乡邮电所从事农村投递工作(工资由乡镇负责业务甴邮电局负责)后来邮电分家我们的工资业务都由邮政局负责(此间只投递合同没有劳务合同)到2016年底邮政局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就终止了我们的工做和工资请问我们如何向邮玫局讨个公道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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