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结婚,婚前我父母购置一套房子付了首付,余下的用我的名字贷款但是都是由我父母在偿还。现在刚开始还贷,产证上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假如万一以后离婚了我要不要因为这个房子给女方补偿或者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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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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