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满16周零5个月了,就是今年4月份,和朋友在一酒吧消费时,实际消费1000多,酒吧 经理却收了3300元。在得知在消费时被黑后,他朋友叫我孩子、还有几个朋友,共5人,去酒吧把经理带到一河边对其要挟,殴打,对方同意归还他朋友3300元。走时,他朋友又让经理给我孩子和那几个出来帮忙的孩子一人转了500元,在这其中得到500元。后酒吧经理以敲诈勒索罪把他们给告了,目前到案的只有我孩子。和酒吧经理约谈请求谅解,却要50000元才给写谅解书,家里实在拿不出,就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若批捕了,最差情况会是啥样的?他们属团伙作案,情节是不是更重?
2021-07-01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