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感情不和一年半左右时间,分居两地一年半左右时间,已经不能经由调和好,我们有一女孩,4周岁,在我家,他家人一直也不管,我要和他离婚,他以各种理由拒绝离婚,或者拖着不离。我和我丈夫之间的矛盾都是由他和他父母引起,我在他家的生活也不好,经由多方面考虑,我决定离婚。我俩结婚证丢失,他本人不在本地,在四川,让我去四川和他离婚,我认为这又是他拖着不离的借口,所以想起诉离婚,请律师帮我出出主意,看看应该怎么办?
2021-08-05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