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投诉到工商局,要求卖家赔偿,退一赔三,不足500按500算,不然不撤销工商投诉,这属于敲诈吗?卖家去找工商处理,然后卖家跟我说,工商说我是有目的的敲诈,我这种属于敲诈吗?
16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的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误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因此,如果商家确实存在欺诈行为,如虚假宣传或销售不合格产品等,您可以依据该条款要求商家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至于您提到的“工商投诉”和“敲诈”,这些表述并不准确。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机构,主要负责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认为商家的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向工商部门举报等方式进行投诉。工商部门会依法调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而不是“敲诈”。 请注意,任何与法律法规不符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法律责任。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