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前夫关系不好我出门打工四年没有跟他联系,后来他把我离了,离我的时候他没有提要抚养,现在他说我跟女儿联系就要我给钱抚养费,我每年都给我女儿买衣服买吃的,该怎么办?他现在也再婚了,我也是再结婚了,而且他离我的时候,他没有通知我。现在叫我给抚养费我可以不给吗?我跟他结婚的时候他没有房子。结了婚有了房子,他也没有给我。现在我女儿十岁了,他现在就说我跟我女儿聊天就要给钱。不给钱就不要我女儿跟我。他这样做有理吗?他理我的时候我是净身出户。而且我说我回去,她也没有说把我离了。我回去我还花了一笔比钱,最近这几年我跟我女儿买的东西上一个月我给了他发红包什么的。我带女儿去买衣服,她都是跟着的,……,,
2025-02-21 21:02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您的情况涉及到多个法律问题,包括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抚养权争议等。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关于离婚协议和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双方已经签署过离婚协议,并且协议中明确了财产分割的内容,那么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来执行。如果您认为协议中的某些条款存在不合理之处或者存在欺诈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该协议。 至于抚养权问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均有教育、保护和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不愿意承担抚养责任,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用等问题。 此外,对于您提到的“他”要求您支付抚养费的行为,这可能涉及到了另一个法律问题,即继承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当夫妻一方去世后,未与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如未成年子女)仍然享有法定继承权。因此,即使您与对方已离婚,若您的女儿尚未成年,仍有可能享有继承权。不过,具体的继承规则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最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些复杂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