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归男方,房产是女方单位福利分房,现在房子拆迁,杂屋未买个人,杂屋拆迁补偿女方能否有享受。
2025-02-21 21:4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在离婚时应当依法进行分割。如果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购买且属于其个人所有的,该部分房屋不参与分割;如果房屋属于双方共同购买或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且房屋登记于一方名下,该部分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应当依法进行分割。 关于拆迁补偿款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拆迁补偿款并非直接归属于任何一方,而是作为对被拆迁人的一种补偿,用于安置被拆迁人的新居或者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因此,拆迁补偿款是否分配给女方,取决于拆迁协议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于你提到的“杂屋”情况,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单独赠与女方的,则一般认为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表明该房屋为一方婚前个人所有。如果你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房屋确实为一方婚前个人所有,并且能够证明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那么该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可能仅会分配给该方。 综上所述,建议你详细阅读拆迁协议中的具体条款,寻求专业的律师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同时,也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支持你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