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件是前年10月的案件,由于在酒店做收银,酒店被抓到有涉黄,11月我被检察院逮捕看守所,同年12月底家里人把我取出来,其他还有四名酒店工作人员在看守所,老板娘 保安 经理两个,一直到今年三月份案件才被判下来,我最终判了缓刑两年,罚款一万元,罚款第二天我就去法院交了,可是过了一个星期,收到法院电话,说老板娘和保安同时上诉了,需要我到法院签字,我想请问下,针对这种案件,其他人上诉,我的缓刑生效吗?因为判定缓刑之前,我有去司法局准备很多材料,说是案件判定下来会给我电话联系,现在都已经过去三个月了,司法局那边也没让我去报道,那我的判定结果接下来流程是怎样的呢?
2021-07-11 11:14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刑诉法司法解释,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原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可见,你朋友同案犯的上诉不会加重他的刑罚。如果检察院针对同案犯提出了抗诉,也不会加重你朋友的刑罚。但如果检察院针对你朋友提出了抗诉,就可能加重其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