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订婚后怀上了孩子,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生下孩子后婆家人对孩子不闻不问,孩子的生活费都是去讨要来的,他们都是给的不情不愿,孩子现在是26个月了,前前后后一共是给了6000块钱,孩子一直都是在我娘家扶养,他们也没有来看过,现在孩子渐渐长大了他们要来要走孩子,请问律师,我该怎样维权,该怎样我的孩子才不会被他们抢走,订婚的时候给了我父母四万聘礼。
2021-05-15 11:14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具体看法院判决,抚养费是双方父母共承担的,建议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