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出去的錢,欠條丟了這錢我還要的回來嗎
回答数:510
你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债务人有证据证明债权人已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并且该第三人接受了债权人的债权转让,则原债务人不再承担还款责任。因此,如果你的欠款已经被他人接受并使用,那么你可能无法要求对方偿还剩余款项。但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来分析,建议你详细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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