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租客,签的合同里写有房屋内设施损坏由租客承担,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里不有“出租人应在租赁期间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这一条吗,请问这种情况合同起效吗,应该由谁来承担维修费用

2017-10-26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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