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订婚两年来曾多次受到男方的恐吓.人生攻击和人生污蔑。2.因生下一子,所以一再忍让,无奈男方欺人太甚竟不让儿子与自己亲近,生生的剥夺了我这个做妈妈的权利,让我忍无可忍。3.订婚至今已有两年,两年来一直都是娘家在养活我,男方家两年来给我不超过三千块钱,男方不但不感到羞耻反而厚颜无耻的说我家没有拿钱出来养儿子,还说要找我打官司。试问这样像男方这样的人家我该怎么办,希望法律能帮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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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规定,如果感情不和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强制离婚并索要相应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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