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宁德市霞浦县东泰华府业主,开发商与我合同订在16年6月3O日交房,直到现在也不见有交房实日,我们己上述法院还是不知道实际交房日与违约赔偿,请问我们该怎么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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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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