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法人,在去年6月的时候,我提出要退出公司不担任任何职位,包括股东也不再担任。但是当时新法人还没有确定好, 所以就没有变更。后面就越拖越久,到十二月的时候我找他们签了一个协议。今年八月份公司出现了几个月不报税的情况,然后那个大股东让我陪他过去解决报税异常,说之后就注销公司,我就和他一起去了,解决税务异常之后,他又要我一起摊注销公司的钱,但是他现在还在原地址经营,只是把之前的公司改了个名字,请问现在我应该怎样才能不出那个注销公司的钱并且真正退出来。
17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步骤。 确认注销程序的合法性。首先,确保您有权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给第三方的款项,并且这些款项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应退还给您的。 审查公司章程和相关文件。检查公司章程中关于解散和清算的规定,以及是否规定了具体的退款流程。如果有这样的规定,您可以按照这个流程申请退款。 与债权人沟通。如果您之前有欠款或其他债务,建议您联系所有相关的债权人,说明您的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有些债权人可能会理解您的困境并愿意协商处理方式。 评估其他选项。除了直接向第三方请求退款外,还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这将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 请注意,具体操作细节可能会因地区法规和实际情况而异,因此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指导。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