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我一个妹的事,现在情况基本上是这样的,从生小孩四十天就吵架男的走了四个月回来一回,中间也没抚养也没管,又吵架出走,中间女方起诉一回离婚,男方是内江的,提出管辖权限就没判决,到现在小孩也一岁了,一直女方在带,男方也没抚养过,也没来看过,现在女方想解决这段痛苦婚姻,请问下怎样才能离掉,联系男方他也不解决就一直托,也不抚养,男方户不在这边,请问有什么办法能判决离掉,女方也不渴望他什么,只要孩子女孩,请问要到对方起诉能离掉吗,如果男方在别地打工,直接起诉他老家法院能行吗,,谢谢了能有好的解决方法吗,求解决
2025-01-02 04:42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复杂性。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一般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丈夫不在内江,那么通常他的住所地应为内江市。因此,如果您想要离婚,最好先确定其实际的居住地点。 其次,离婚诉讼需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例如双方必须同意离婚,并且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也需要得到妥善处理。由于您提到的问题比较特殊,可能需要考虑的具体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暴力、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等。 最后,为了提高诉讼成功率,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来协助您进行诉讼,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指导和支持。同时,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是必要的,以便更好地准备和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