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自2016年7月20日在单位入职上岗至十月29日期间,单位只正常发放了工资,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和为我缴纳社会保险,从11月才开始为我缴纳社会保险,想问一下我能请求单位为我补缴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吗?未签劳动合同这三个月我可以申请补发给我双倍工资吗?到2017年7月20日我工作已满一年了,我离职单位是否要补发给我一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我是2016年10月29日签订的,当时单位拿一份合同让我签个字和日期及职务,未填写其它内容,就要走了,我本人手上没有h合同),如果我要是离职从入职算起还是从签订合同日期算起?我在工作期间中暑,单位扣我的病假工资合理吗?我们也没有发过高温补贴
2021-06-27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