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没有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育有一女,我们分开了,并且签了女儿的扶养协议,孩子归我,对方每年给孩子两万块钱,现在找不到对方,电话信息都不理会,也不来看孩子也不给钱,请问怎么办?
2025-05-11 21:29首先,您和前夫之间的关系是否为事实婚姻需要通过相关法律规定来确认。如果您确实存在事实婚姻的情况,则您可以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申请离婚或者解除婚姻关系。 其次,如果双方已经达成抚养子女的协议并且执行了,那么对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没有支付抚养费的行为,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最后,建议您保留与对方有关的证据,如通话记录、短信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证明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事实。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