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姻法的一些内容。是这样子的我和我老婆都在外地打工。想回我户口所在地登记但是社区说,(我的意思说社区不给我开证明。)双方都在外地打工的与女方登记为主(我老婆是也是外地的),婚姻法中有这样的规定吗。
2025-05-11 21:01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自愿选择在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共同经常居住地进行结婚登记。因此,在您和您的妻子都处于异地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同意并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共同居住的地方进行结婚登记。 具体而言,您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您的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如果您有特殊情况需要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咨询相关政策和程序,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处理您的需求。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