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7月15日工作,我在11月5号曾提出离职,准备考试,单位以缺人为由留我,我继续工作,单位却在11月15号直接让我走人,原因是发现我在工作期间看书,工作期间没有签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和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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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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