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分地,当时分到9间宅基地,其中老宅有8间,另1间分到新宅基上。按村规定,如有需要只,要有1间也可以盖3间,但必须交剩余多占的士地,(每间20)元,我和另外3家就符合。经村集体同意先后于1996年前后各建了3间到现在有22了。现今由于房屋破旧不,,我想申请重新翻盖。村民百分之99都同意,只有队长不同意。他说你申请不是白申请吗,那都是骗人的。你只有1间宅基本,肯定不让你建3间。除非拿钱才行。试问按当时的分法到现在(1)士地政策未动.(2)死不去,活不给。为什么在我们建房时提出这样的建意?这样合理吗?我们该怎么办?给不给。能申请下来吗?申请下来他不让建又该怎么办?
2026-01-05 09:0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另外三家是否符合申请宅基地翻盖的规定取决于当地的土地产权政策。如果当地的土地使用规则允许个人或家庭在原有宅基地上进行翻盖,并且满足相应的条件(如土地面积不足),那么您可以考虑向村委会申请批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大多数村民可能对您的申请表示支持,但也有个别村民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这可能会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或其他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尽量说服其他村民接受您的请求,并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如果您坚持要建造新的住房,建议您直接与村委会沟通,说明您的需求和理由,并寻求他们对于您申请宅基地翻盖的明确答复。同时,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便更有效地解决问题。希望上述建议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