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4月27日在国货公寓租了一套房子,合同签一年的,打算给我妈住,因为我妈要定期去医院做血透,刚好这间房子离医院近,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东也没有问这些,我也没和房东提起。之后一周,大概5月3号左右,我妈在医院检查出是尿毒症晚期,时日不多了,我就把她送回去老家,在微信上和房东商量,能不能把房子退了,两个月的押金1600退给我,800块的房租我就不要了,我也只住了一周多时间,之前交的100块水电和50块物业都不要了,结果房东说不行,让我们自己转租给别人,我们也同意了,但是在这期间,房东私自把房子又转租给别人,在和我的合同没有终止的情况下与第三方又签订和新的住房合同,我现在要怎么维权
2021-07-1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