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广西平南县上渡镇六凤村大梦队租七十七亩地种植蔬菜,定于农历十二月二十至二十五交租时间,我准时交租绝不超时,但大梦队现任队长拒不收租,说租金太低,要加到每亩五百才收租金,合同签的才二百多加到五百以超过合同签定租金本人不接授,在大梦队队长和(花名)啊五的多次要求和恐吓的情况下,本人自愿加多五十元,大梦队队始终不接授,于2017年5月3日早上八点左右大梦队队长和(花名)啊五带动大梦队群众到菜地进行破坏,损坏蔬菜多达二十亩,经济损失达到七万元(人民币)损坏当时本人已报警,在民警取证时按蔬菜棵数计算合理吗? 以上情况都有证据!
2021-07-22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