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于2017年7月20日早晨约5点多钟时,在华容县东山镇仙鹅寺村的公路上骑小电动车时被一辆飞驰而来的旧三轮机动车撞飞至晕迷,经过华容一人民医院抢救确诊头胪內大量出血随时有生命危险并作决定转上伋市医院,通过市二医院cEO重诊一个星期后托离危险,再经过近一月的治疗后回自家镇上医院诊治,(只有我母亲一个人陪护!考虑到家里还要照看)至现在我父亲能勉强生活自理,但精神非正常!昨天华容县交警寄来责认定书说三轮机动车主责,我父亲次责,对方只负责住院医医疗费,请问这种情况合法吗?我们全家不服,又走那种途径找回公道!
2017-10-30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