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我是早年父母离异,我跟着母亲。现在父亲过世,继母要卖房子,房产证上是他们两人的名字;以前继母还有2个女儿跟他们一起生活,但不是我父亲亲生的,现在2个女儿一个已成家,一个在读大学。我了解到这个房子在二手房中介挂卖,但需要我去公证处公证“放弃财产继承权”才能交易,同时需要公证的还有继母和其中一个女儿,另一个女儿不参加公证。现在继母欠人家钱,对方向法院申请了财产冻结。我的问题是:1、根据这些情况分析我能分到房产的百分之多少?;2、如果继母欠的钱大于房产在中介的售卖价钱,而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产抵债,我的那份继承财产还有没有,或者还能得到百分之多少?谢谢!
2021-06-06 11:14实际上就是把这个财产作为遗产进行处理,包括您提到的人员,都是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但是这个房子只有一半是属于您父亲的遗产,另外一部分属于您后母的。至于您说的,如果超过部分,需要看您后母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遗产小于债务,就没有分配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