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遇到的问题是:我以前帮一个朋友在民间担保借钱一事,担保金额九万,担保期限为一个月,现在过了一年多了。以前,过了期限时,本人没有收到任何债主的信息以及提示,本人以为朋友已经还钱给债主,过了一年多了我也忘记了。经过一问,是债主和债务人在口头上达成协议,是每个月按时还利息。现在借款方已经两个月没有还利息了,而债主现在要我担保方偿还九万元,请问我以前写的担保借条是否还有效,有没有替债务人偿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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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借款合同上写了归还日期,过期6个月以后,如果债权人之前没找担保人的话,担保人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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