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两个问题,1、我不是长沙本地的,但是在长沙居住了一年以上,现在要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我可以在长沙起诉吗?对方人现在在河北已经居住了一年多,但是户口是广东的。起诉需要些什么证明?2、领证之后同居生活了,买了套房子付的首付,写的双方名字,首付款是由婚前我的个人财产和彩礼组成的,请问离婚该财产怎么分割?如首付20万,我个人10万,彩礼十万,对方可以分到多少?
2021-05-27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