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能不能以每个月加班超过36小时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啊?
2025-10-17 17:4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公司确实存在违法延长员工工作时间的情况,并且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最长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时间,那么员工有权依法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加班的具体时间、工资水平以及所在地区的平均工资水平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情况还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建议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