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泰兴滨江镇的,家里需拆迁。家中户口现是我,我儿子,爸爸,妈妈,户主是爸爸,请问拆迁时除了我爸签字,还需要我签字吗?我39岁。房子是爸爸妈妈砌的,那我和我儿子能分到什么?有安置房分吗?
2024-08-26 08:02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拆迁过程中通常需要所有房屋所有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签署协议。因此,您的父亲作为户主和您都必须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至于您提到的房子是父母砌的,这并不影响你们的拆迁补偿权益。按照法律规定,无论房产是否由父母单独建造,只要您们家庭成员中有人符合拆迁条件,都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如果您的父亲已去世,那么他的遗产应当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关于安置房的问题,具体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和安置方式。一般来说,在某些情况下,政府会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一定的经济帮助或者安排住房。如果您对具体的安置方案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者专业的拆迁律师。 总之,对于拆迁中的各种事宜,建议您及时与相关的政府部门沟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