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在莱芜开了一个卖奇石的店,去年夏天有一个当地的小混混去砸我的店,我没理他,第二天晚上他又来砸然后被我房东给打了,但不是我让打的,然后派出所天天来到房东,找不到然后就把我给带走了,到了派出所又是弄指纹,又是采血,什么也没问我,然后就让我走了,这算不算是有案底了?如果是我该上哪告这个派出所?
2025-09-23 23:1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非法侵入住宅罪。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并且您认为派出所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提起行政诉讼时,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证据证明派出所的行为违法; 您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和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如驾驶证、护照等); 涉及到的具体事实和理由。 同时,您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尊重警方的工作,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