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结婚一年半,并生育一个女孩,小女孩刚满一岁多2个月,他俩结婚时见面礼共计7万,男方拿了5万,女方拿了2万,他俩经常吵架,现在闹离婚,男方提出要女方退彩礼钱,去年结婚彩礼钱只拿了3.8万,女方把彩礼钱已制自己金器及双方穿的衣物等东西,想咨询一下,如果真的闹离婚了,女方要退彩礼钱吗?小女孩判给谁?双方都想要小孩,并且双方都有正式工作。
2017-11-16 23:03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