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下,我购买房子,3月8号交定金的,3月15约定签合同收据也有写的,因为售楼部置业顾以忙推迟签合同,中间我一直摧写合同,17号约好签合同,当天去了我的首付款两成全多交了,置业顾问说忙,合同当时以忙没给我打,十八号新政策出来了,打电话通知我多交一成首付款,现在是买房热潮,我没有准备那么多钱,如果之前如期签了,我不需要多交一层首付的,现在他们说要么退钱,要么追加一层!他收我的钱之前我在别的地方也买的到,难道他卖房的没有一点责任吗,现在房价一天一个价,退的钱再去卖房不是一个价了,难道不要陪我们的损失吗?我们老百姓凑点钱买房容易吗?
2020-04-14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