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套建行的贷款房。用房子的购房合同办了个浦发银行的贷款,每月还利息,满一年还本。现在满一年了,没有钱一次还清。到现在晚了一两个月了,这期间也还了几部分了,带着还的。本想一个月还点,或者有就还点,带着还几个月还清。可这边银行说,让这个月30日之前还清。不然起诉会坐牢。我想问一下,现在确实没钱还,我一直在一点点还。这种情况真会坐牢么?还有,我的房子是建行贷款的房子,这边有权利,会再给我房子收走拍卖了么?麻烦请短信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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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拖欠的情况下会承担刑事责任,无能力偿还的情况不构成犯罪,但房屋可能会被法院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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