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十月十五日到外地工地干活,十月十七日从高处跌落至右脚踝断裂,老板话回我们县手术可报医疗保险,我就回来手术了,老板给了点钱就走了,现在老板话就此了事,现在怎么办?
回答数:572
《劳动法》规定,如果对方不继续支付医药费的话,可以去劳动局仲裁处理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30742 人今日律师解答 51706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